圖/沒有合法證照就不能上網刊登或販賣環境用藥,資料來源:彰化縣環境保護局官網

 

隨著網路購物日益普及,民眾購買殺蟲劑、除蟎產品、驅蟲用品等環境用藥的需求持續增加。彰化縣環境保護局提醒,環境用藥屬於法規列管商品,無論是販售或刊登廣告,都必須符合相關規定,若未取得合法資格即在網路平台刊登環境用藥廣告,最高可處新臺幣 30 萬元罰鍰。

彰化縣環保局統計,去年共查獲 16 件違法刊登環境用藥廣告案件,其中以除蟲產品占 56% 最多,其次為除蟎產品占 32%。經查發現,部分賣家未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,或未具備環境用藥販賣業、病媒防治業等相關資格,卻於網路平台刊登具有殺蟲、防蟲、除蟎等功效宣稱的商品資訊,已涉及違反《環境用藥管理法》相關規定。

根據查核結果,常見違規情形主要包括三大類:

1. 未取得環境用藥許可證或相關營業資格,即於網路刊登具有環境用藥功效的廣告。

2. 販售來源不明產品,或商品標示冒用、偽造環境部核准字號。

3. 將自國外攜回、剩餘未使用完畢的環境用藥透過網路轉售。

 

彰化縣環保局指出,殺蟲劑、殺鼠劑、殺蟎劑及其他具防治病媒生物功能的環境用藥,均屬特別管理品項,民眾若未經合法程序取得許可,即使只是透過拍賣網站、社群平台、二手交易平台或通訊軟體刊登販售資訊,也可能觸法受罰。

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及維護用藥安全,請民眾落實環境用藥廣告「三不原則」:

1. 不刊登:沒有證照,不得上網刊登廣告。

2. 不亂買:不購買來路不明、無核准字號的環境用藥。

3. 不推薦:不在網路上宣稱環境用藥的殺蟲、防蟲效果。

 

彰化縣環保局提醒,購買環境用藥前,可先利用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建置的「環境用藥許可證照查詢系統」,輸入產品名稱或許可證字號,即可確認商品是否為合法登記產品;同時也可查詢合法環境用藥販賣業者及病媒防治業者資訊,降低購買到違規商品的風險。

此外,民眾若有病媒防治、居家除蟲或環境消毒需求,應優先選擇合法業者及合格產品,並依照產品標示與使用說明操作,共同維護居家環境安全與公共衛生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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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合法證照就不能上網刊登或販賣環境用藥
圖/沒有合法證照就不能上網刊登或販賣環境用藥,資料來源:彰化縣環境保護局官網